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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罪弟兄時例證與靈感集錦

 

【無虧的良心】我們信主之後,難免會得罪或虧欠了甚麼人,所以我們應當學習賠罪或賠償。我們一面要在神面前認罪,一面要在人面前賠罪和賠償。否則,我們的良心,就很容易變成剛硬。良心一變成剛硬,就會有一個基本的困難發生,那就是神的光很不容易在我們身上照亮。

    有一位主僕常喜歡問人一句話:「你最近一次的向人賠罪,是在甚麼時候?」因為人得罪人是常有的事,如果人得罪了人而沒有甚麼感覺,這就證明這一個人的良心有毛病,不夠正常。所以,只要看你最近一次向人賠罪離開現在時間的長短,就能知道你與神中間有沒有出事情。我們要活在神的光中,就需要有一個能感覺的良心。要我們的良心有感覺,我們就得在神面前定罪為罪,我們也要向人賠罪或賠償。

    但我們不要作過度的事。如果我們所犯的罪,只得罪神而與人無關的,那就只需要向神認罪,絕不需要向人認罪。甚麼種的罪是得罪人的罪呢?得罪了人,虧欠了人,應當如何賠罪、如何賠償呢?── 黃迦勒《生活基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