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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胎例證與靈感集錦

 

【母親的抉擇】美國佛州的羅太太是一位四十歲的家庭主婦,剛和第二任丈夫結婚。她和前夫已有一個十多歲的兒子,不過她很想和現在的丈夫生一個屬於他們的兒子,於是她懷孕了,去婦科醫生作產前檢查。

怎料醫生看過她的個人記錄後對她說這個年紀屬於高齡產婦了,實在不適宜生育,恐怕生下來的孩子在身體或智慧上有缺陷,那麼對他們和孩子都有嚴重的後果,不如趁早安排做合法墮胎手術。在當時,只有紐約和加州可以做這項手術。但羅太太怎麼都不肯聽從醫生的勸告,因為醫生無法證實她腹中塊肉一定是殘缺的。醫生勸告她無效,卻警告她一切後果要由她負責了。

她實在是面對很大的掙扎,結果在懷孕九個月期間她憂心忡忡,恐怕真的被醫生言中,生下一個殘障的孩子。孕育期滿了,孩子平安生了下來。經過檢查之後,發覺正常,但先前警告她的那位醫生卻因為患上肺癌在五個月前逝世了。孩子不單健康正常,更發覺是有過人的智慧。在十四歲便大學畢業,在十六歲更考取了律師資格,成為全國最年輕的律師。後來經過IQ測試後,證實他的智商高達200,是屬於超級天才。

在他十六歲時,有人問他對墮胎有何意見,他說,按照天才兒童在人口的比例是一千名有一個,那麼美國每年合法墮胎超過二百萬,每年全國至少損失了二千多名天才,這項損失對於一個國家是無法估計的,因為他們可能在不同的領域中有輝煌和過人的成就,現在卻在胎中慘遭屠殺,這些無辜被犧牲的生靈可向誰人伸冤呢?

「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求」。(創四10)——蘇美靈《故事百感》

 

【唯一的骨肉】伊莉莎是一位38歲的女商人,也是一位受人尊敬的事業女性和教會執事,因為她頭腦精明,又曉得把握機會,所以在短短五年之間已經從一個白領變為一個小富翁。可是她的唯一缺陷是膝下沒有自己的子女,婚後多年仍未育有一男半女,所以生活上覺得有點欠缺。不過這可不是天生不育的,因為她以前也曾生過一個女孩,可惜不在身邊。

事情的經過時這樣的:原來在她十九歲時被一個相熟的人強姦,並且懷了孕。在十多年前要求墮胎並非易事,所以她和父母商量後決定把孩子生下來,放棄撫養權,交由政府有關部門去辦理由別人領養的手續。這件事也就告一段落了。她重返校園升學,畢業後便出來工作至今。當她與丈夫婚後多年,才發覺不能生育,但她卻極其喜歡小孩子。

在另一方面,這位出生後便被人收養的女兒,正如現在很多被領養的子女一樣,也很想尋找自己的新生母親,她很瞭解當時她放棄她一定是有苦衷的,所以她完全不怪責素未謀面的母親,反而希望與她聯絡。後來幾經波折,這位母親穿州過省終於和女兒見面了。原來兩人長得幾乎一模一樣,因為她們只相差十九年,所以外表看來形同姐妹。

這位母親作見證說:「幸好當時墮胎是那麼困難的,不然我那唯一的骨肉也不能生存了」。不少人問她對因奸成孕要求墮胎有甚麼意見。她說:「我們不應為了父親的罪行而定兒女的死刑,因為他們是無辜的。」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一28)——蘇美靈《故事百感》

 

【不法的勾當】在大多所謂基督教國家,墮胎早已合法化了。在廿年前,少女要求墮胎的話,醫院或有關方面要求少女的父母簽名同意方可進行。現在不少地區早已廢除了這項限制。因為據稱墮胎是少女的人權,別人無權干涉她的決定。在澳洲,由於墮胎早已合法化,不少墮胎診所如雨後春筍,紛紛開業。主持這些診所者大多發達成為千萬富翁。

有一位主持人信了主耶穌後承認她所做的和騙子無異。於是她把生意結束,在各地宣稱墮胎對女子的危險和嚴重性。她說以前經常到各中小學校對小學生演講有關性教育的問題,又問他們:「你們的父母常常禁止你們做這樣做那樣嗎」?他們同聲說「YEAH」!她又問:「你們的父母是老古董嗎」?他們又同聲說:「YEAH」!於是她說可以提供避孕所需的用品給他們。若有甚麼問題,可以到她的診所,她一定設法「解開」他們的疑難。於是她的診所門庭若市,她更在各省開設五六間分所,收入大增,在三年內已成為千萬富翁。

可是去年有某電臺的記者做臥底去調查這些診所的經營手法是否非法。她們假裝懷疑有孕,去她的墮胎診所接受檢驗,證實有孕了,她立即叫她們不要考慮了,立刻做手術,很完全的。此時才揭發原來她用這手法使多少根本沒有懷孕的女子上當,不但騙了她們的錢,更使她們的身體無辜受到傷害。

後來她在一次佈道會信了主,決心悔改脫離這害人不淺的勾當,還到各學校和教會作見證,很後悔不知害了多少名少女。她還教導青少年人要遵照聖經的命令,尊重婚姻,保持貞潔。因為在現今這個所謂自由和開放的社會,根本沒有絕對的價值觀和標準了。若不站立在聖經的根基上,青少年人難免跌倒,終生遺憾。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弗五8)——蘇美靈《故事百感》

 

【呼聲】在美國加州羅省某中等住宅區的一條街道上,有一輛紅色汽車。車子本身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但在車旁卻有一個很大的牌子,上面寫:「墮胎是謀殺,停止墮胎」。因為這是用一塊十尺乘五尺的牌子寫的,所以過路的人都可以看見。有人問這車子的主人史太太說:「就算你一個人反對,又有什麼效果呢?現在墮胎合法化已經十年了」。史太太回答說:「蘇聯只不過有一個史太林,德國也只有一個希特拉,而烏干達也只有一個亞敏!我親眼看見一個大貨櫃車裝著一萬七千個肢離骨碎的胎屍去焚化爐當垃圾燒,這樣的集體謀殺和二次大戰時代納粹黨集體屠殺六百萬猶太人有什麼分別?我們說納粹是冷血殺手,但我們現在比他們豈不是更殘酷麼」?有有說西方國家在十八世紀將聖經殺死了,在十九世紀將神也殺死了,現在廿世紀更將許多人也殺死了。究竟在1973年通過墮胎合法化的時候,全美國四千萬的福音派基督徒在那裡?他們為什麼不站出來表明立場?現在每天至少有四千五百名胎兒在一些政府註冊的墮胎診所被毀滅,還有無數的胎兒被丟在街道的後巷中,他們是有靈魂的。你看,這些稱為基督教國家的公民,竟是大膽的兇手,他們豈能逃避神的審判?

經訓:「作孽的沒有知識麼?他們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飯一樣,並不求告耶和華」(詩十四4)。——蘇美靈《故事百感》

 

【實驗品】廿八歲的畢太太是一位已有兩個孩子的母親,也是一位信主多年的基督徒。大兒子今年快六歲了,小的剛剛過了四歲生辰。她心想,可以暫時松一口氣了,預備今年秋季送大兒子入小學一年級,而自己可以找一些兼職幫襯家庭的開支,不必單單依靠做車房技工的丈夫所賺取的應付家庭需要。但她卻發現原來自己又懷孕了。當護士恭喜她的時候,她目無表情,面上肌肉都緊縮了。她心裡說:「我決定不要這個孩子」。於是她去告訴丈夫,他說:「你怎可以放棄我們的骨肉」?但她堅持一定要去找醫生將它打掉。於是她去找一間合法墮胎診所,在候診室內的小桌子上放滿了無數刊物,內容都是某些醫學博士和專家的言論,其中一位醫生正在用那些從墮胎手術拿出來仍然生存的「受孕品」為實驗材料。他說:「我們的社會已經宣稱受孕品並不是人,沒有什麼權利,我看不出用這些東西為實驗材料有什麼倫理上的問題」。他所作的實驗竟是將仍然活的胎兒的頭斬下來用儀器去測度腦部的一些反應的研究。畢太太一面翻看這些刊物,她的心一直在卜蔔的跳,心裡說:「怎可以將我的胎兒斬下頭來作為實驗品」?她雖然是一位基督徒,但現在才醒悟到她只想到自己的需要,完全沒有想到聖經的原則。她立即沖出門口,離開了診所,等待第三個孩子出生。許多無知的婦女以為墮胎既然是合法的,便隨意墮胎,沒有想到這是「謀殺」的暴行,基督徒豈能作謀殺犯呢?

經訓:「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詩一二七3)。——蘇美靈《故事百感》

 

【無聲的呼喊】我是一個三十六歲的已婚婦人,沒有孩子,因為我殺了他。我是在軟弱無助和無知的情況下殺了他的。我永能忘記他——我唯一的骨肉。看過了那影片——「無聲的呼喊」之後,我要提起勇氣將我的經歷告訴其他女士(注:這套影片是由一位拿單遜醫生DR.NATHANSON拍攝的,他以前所主持的診所是全世界最大的墮胎診所。但後來他竟然改變成為極力反對墮胎的人,用最新的技術將胎兒在墮胎過程中掙扎的情況拍攝出來)。當我看到那十二個星期的胎兒大子宮內的慘劇,我忍不住大哭起來,「她」是那麼恐慌,「她」拼命的想逃避那強而有力的吸胎真空抽調器時,「她」的心跳加倍,「她」的手腳極力的掙扎向四面亂爬,「她」走投無路,一瞬間即被那吸器吸走了,「她」那「無聲的呼喊」比任何尖叫還要刺心。

我在十六歲時不慎失身懷孕了,我父母知道之後,大發雷霆,若不將它打掉的話,他們不准我踏入家門,因為他們以我為恥。如果我離開家庭的話,我自己不能養活自己,在我走投無路之時,唯一的辦法就是弄掉他。於是父母帶我去一間診所,我躺在床上,他們不須十分鐘便叫我起來,邊說邊笑,好像我只不過去打針這麼簡單。護士叫我去洗手間將東西放在一個盤子內交給她。我看到一個四肢五官皆全的四寸胎兒。護士隨手將他扔入一個膠袋之內將他拋掉,好像拋掉橙皮或花生屑一樣。我的心突然發生寒噤。過了十年,我結婚了,婚後已經十年多了,醫生說因為我那一次的事留下後遺症,永遠不能再有孩子,因我將我唯一的孩子放棄了。當時如果我知道,有人可收養那孩子,或者教會可能對我有適當的指導的話,可能今天他仍在間。今天有無數的女子正需要同樣的指導,你的教會對此事有什麼態度呢?——蘇美靈《故事百感》

 

【受孕品】1984年在美國大選期間,候選人和現任總統曾經在電視上舉行兩次公開辯論。記者所發出的問題是多方面的,而其中一項是關於墮胎。美國自從十一年前將墮胎合法化以來,現在每天至少有四千三百宗合法墮胎,還有無法計算的非法墮胎。接受墮胎手術的女子中,有百分之七十五是未婚的。換言之,每年有一千五百萬胎兒在未完成四十周的孕育期便被拿出來了。但問題是醫學界根據什麼理由可以隨時終止一個胎兒的生長。他們的論點是:因為不知道胎兒什麼時候才算有生命的,所以現在女子身體內所孕育的,不再被稱為胎兒,乃稱之為「受孕之產品」(PRODUCT OF CONCEPTION)簡稱POC,於是他們可以將一個還未被稱為人的東西隨時終止它的活動。

下表是一個胎兒的正常生長和發育的過程:

(日期)    (器官發育情況)

二周        消化系統、血管

三周        神經系統、泌尿系統、心臟、骨髓

五周        淋巴系統

六周        骨骼、腦、眼睛

八周        生殖系統

十周        所有器官均已完成

四十周      出生

胎兒在第十八天,他的心已開始跳動,在十六周母親已經發覺胎動,一直到四十周,胎兒不斷的長大,直到產期便出生。

根據聖經給我們的啟示(詩一三九1316)大衛說他在母腹中,神已覆庇他了。而我們尚未度一日,神都寫在他的冊上了。在耶利米書一章五節說:「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所以在受孕之時,一個親生命已經開始了,故此墮胎等於謀殺。但對於那些受騙而懷孕的女子,除了政府或慈善團體提供避護所和暫時棲身之所外,教會對這些不幸的受害者,可曾有什麼實際的幫助呢?有什麼家庭領養這些小生命呢?為什麼在教會內也有姊妹墮胎呢?

經訓:「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提前二15)。——蘇美靈《故事百感》